原标题:《培训期间》看到好地方,纪律不允许“走弯路”(行政岗位)“所谓的指导,其实是一次令人惊叹的地方之旅;列出了培训费用,但偿还的是路费。”乌审旗、鄂尔多斯市督察管理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区管理局接到问题线索后透露,乌审旗一家国有企业利用公款在国外绕道非法消费。旗督察管理委员会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组查阅培训计划、住宅发票、那些交通票等信息,发现培训时间、地点存在差异,有的培训内容和起止时间不清楚。随后,我调查人员找到该公司负责人高某,询问:“按照安排,最后一天应该是在杜甫草堂现场授课,为什么要去都江堰、青城山?”是该公司26名员工前往四川培训,却在最后一天擅自改变行程,并扣除了都江堰、青城山景区。期间,通过曲解邀请函和技术培训合同的课程,支付餐饮、住宿等费用,违法消费金额11020元。 “当时,奈良觉得,如果我们训练结束后停下来参观好地方,应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高反思道,“正是这种‘搭便车’和对琐事缺乏兴趣,才导致了我们的错误。”经过研究和决定,高在党内提出警告,并责令退还所有非法资金。公共娱乐以学习培训为名的旅游是“四风”隐性变体的通病。公款不该乱花。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意识、政策意识,随时随地严格要求自己,守住廉洁底线。 (本报记者 翟勤琪 采集)